文明单位倡文明 交通劝导为群众
【信息时间:2020/04/30】【打印】
文明单位倡文明 交通劝导为群众
随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全面开展,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治和文明交通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共同践行文明交通,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4月30日上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重庆路与宁波路红绿灯十字路口配合执勤交警,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中心志愿者们通过手势引导、言语劝导等方式,对行人不走人行道、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不按指示行走,非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逆向行驶、乱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和引导。在持续4个小时的劝导过程中,志愿者们恪守职责,坚守岗位,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